为做好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两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1年2月1日12:00—2月5日18:00
(二)两学考试
2021年3月1日12:00—3月5日18:00
二、报考课程
请具体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三、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报名区县设置覆盖全疆91个县市,具体见附表1。
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常住地就近选择报名考点,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信息为准。
四、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
特别提醒:由于《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已更新升级,本次报名报考要求所有考生(含新、老考生)首先须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报考交费;
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QQ、360、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二)新生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自本次报名报考起,新生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地区使用《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不再另行组织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均采用网上打印版,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三)特殊专业报考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
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
另: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审核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开展自学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周密部署,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具体情况,做好计划与安排,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要生要按当地教育考试部门要求,配合做好报名咨询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有关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考前20天内随时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和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疆招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二)咨询
报名报考期间,考生若遇到问题,请向报名考区致电咨询。各地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
附表:
1、报名区县设置统计表
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咨询电话